黑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
黑龙江省技术创新方法研究会秘书长
许崇春
现就国家科技部、创新方法研究会制定的《创新方法培训课程大纲》(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以下几点修改建议,仅供在今后培训中参考。
一、培训课程应按不同培训目的、培训对象来加以区分,而不应仅是从培训课时上来进行划分。要根据不同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在课程内容设置、培训内容的深度、广度上各有所侧重。
面向科技管理部门官员、企业家等,应侧重于创新方法推广应用的意义、创新方法概述、国内外应用的成功案例、推广应用创新方法和应采取的措施,等等。培训时间可以1-2天为宜。理论讲解上应尽量通俗易懂。
面向师资培训,应侧重创新方法的理论体系、方法工具的应用、宣讲能力的培养,等等。培训8天,可以分两期,每期4天。理论讲解上以中等难度为宜。
面向工程技术人员,应侧重创新方法理论、方法工具的应用和熟练掌握上,重点侧重于应用创新方法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训时间应在20天左右,可酌情分期进行。
上述建议基于以下考虑:首先要使科技管理部门的官员充分认识推广应用创新方法的目的和意义,从而宣传普及创新方法,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让企业家认识到学习应用创新方法的意义和益处,可以给企业发展带来长期效益,从而为创新方法的普及应用提供人力、财力和物质保障;培育师资队伍,建成推广应用创新方法的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特别是应充分利用现有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来推广创新方法。
二、国家科技部、创新方法研究会应组织多方面专家对培训课程大纲及课程内容设置进行研讨,尽快形成统一培训教材。在培训教材的编写上应广泛吸纳各方专家的意见建议,避免成为少数几家机构的“代言”。
三、在课程内容上,应减少或取消软件培训内容,否则培训结束后,受训人员将无法应用创新方法工具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同时也可以避免“嵌入式广告”的影响。
建议在培训课程最后加入半天到一天的软件自选培训内容。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