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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委宣传部,各市(地)法院、检察院,各市(地)知识产权局、科协、外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委、信息产业局、公安局、司法局、农委、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国资委、海关、工商局、质监局、广电局、版权局、林业局、法制办、新闻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进我省“八大经济区”建设和“十大工程”的实施,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并于2010年4月20日至26日开展2010年黑龙江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等25家单位《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0﹞20号)和《2010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周期间按照《通知》和各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于4月3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送上级部门,做好后续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3.《2010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知识产权局 省委宣传部 省 科 协
省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 外 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 教 育 厅 省 科 技 厅
省 工 信 委 省 公 安 厅 省 司 法 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 商 务 厅 省 文 化 厅
省 卫 生 厅 省 国 资 委 哈尔滨海关
省 工 商 局 省 质 监 局 省广 电 局
省 版 权 局 省 林 业 厅 省政府法制办
省政府新闻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010年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 |